关于泰顺县文祥小学建设工程的澄清三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澄清三。本澄清三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澄清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三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不属于商务标内容,不强制要求做入商务标中,请投标单位自行核对。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67573081/13958986661)
泰顺县教育局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