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社会(儿童)福利院(泗溪慈善敬老院二期)附属工程项目招标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7页第2.3.1条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1.招标文件68页承诺书第3条的第(4)点,原“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姓名及证书编号 );”改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园林安全员岗位证书(姓名及证书编号 );”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7-67686777)
泰顺县泗溪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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