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交通警察大队业务用房智能化系统工程
补充说明二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二。本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具体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帐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帐号不一致现统一更改为:“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支行,账号:6232511420314406”。
二、其它内容不变。
三、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958751828;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0577-59280887。
泰顺县公安局、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 2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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