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文祥小学建设工程监理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10页第2.3条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3.4.1“投标保证金”内容更改为:“投标保证金通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统一账户(以到达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日期为准,时间为2017年08月30日09:00:00前,逾期不受理)”。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3.5.1“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内容更改为:时间:2017年08月10日-
2017年08月16日(工作日时间)
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4.2.1“投标截止时间”内容更改为:时间: 2017年08月31日09时00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13758801780/0577-67593450)
泰顺县教育局
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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