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保函平台已经升级,地址更换为 http://122.228.219.164/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html。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567228
泰顺县南浦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