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2017076
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已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投诉部门进行投诉。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泰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招标人):泰顺县人民法院 建设地点:泰顺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一层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投资842300.00元,项目改造面积约89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1.立案大厅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2.新增执行服务专区;3.线路、给排水及卫生间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及图纸。 招标范围:1.立案大厅改造为诉讼服务中心;2.新增执行服务专区;3.线路、给排水及卫生间改造等。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预算:842300.00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温州广德建设有限公司 报价:781937.0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3、公示期 公示期:2017/6/20至2017/6/22 4、投诉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投标监理站 监督电话:0577-59291918。 决议.zip
发布日期 :2017-06-20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7-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