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①用地预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合同复印件;②用地预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批复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三、资信评分中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①用地预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合同复印件;②用地预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批复复印件。
四、本工程开标时间顺延至2022年01月24日15:00:00。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泰顺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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