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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龟湖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工程名称:泰顺县龟湖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单位: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

三、工程地点:泰顺县龟湖镇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龟湖镇垃圾中转站场区垃圾处理用房、辅助用房土建及安装工程、分拣中心及分类仓储间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五、招标控制价:1567543.00元

六、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及自筹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十、投标担保:

保证金金额: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

各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用密封袋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在收标时,代理单位对密封性进行检查并盖章。评标完成后,中标候选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一、参与投标:

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其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即可。

 

十二、开标时间:202411月22日9:30

      开标地点: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    叶先生13567736895

代理单位:温州创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毛女士0577-67593450

注意事项:

①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7月以后(含7月份)连续3个月及以上各月份的养老保险到账流水清单,加盖社保证明章(如参加投标单位系2024年7月以后(含7月份)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2024年7月以后(含7月份)任一时段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接受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因全国道路交通影响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等相关规定)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每家投标单位指派一人递交投标文件,指派人员要求会使用钉钉软件并提前下载注册账号,进行签到之后,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钉钉群,然后有序离场,切勿在周边聚集。开评标活动将在钉钉群内直播,如对开评标活动有异议,可在钉钉群内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同意之后留言。

④询标方式:电话联系或者钉钉询标。联系电话会在钉钉群中公布。

招标单位或代理公司或评标专家通过电话或钉钉通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须在15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回复。如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15分钟内未到达开标现场,视作投标单位不予回复或确认。

 泰顺县龟湖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一期).rar

 

 

 

 

 

 泰顺县龟湖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