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P1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修改为“否”。
二、原招标文件P26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修改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则由业主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本项目设计图纸图框,不作为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制要求,各投标单位自制图框均适用,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他明显可能泄露投标人的信息。
四、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现上传修改后的word版本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7-67686777
泰顺县交溪流域城乡给排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docx
泰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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