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202412003
项目名称:彭溪镇彭溪村环卫保洁与1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等一体化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1000元
最高限价:831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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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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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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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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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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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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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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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溪镇彭溪村环卫保洁与1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等一体化服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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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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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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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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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或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
地点: 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22.228.219.161/TPFront)及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此项);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国有企业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7个工作日内(质疑文件原件签收之日起算)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可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泰顺县彭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顺县彭溪镇彭兴路3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璐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80620
质疑联系人:蓝俊杰
质疑联系方式:13858812450
2、 代理机构:浙江飞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52-158号五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倩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666667
质疑联系人:陶洁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666667
彭溪镇彭溪村环卫保洁与14个行政村垃圾分类等一体化服务(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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