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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审判庭数字法庭设备更新和打印机扫描仪采购 (二次)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CG20251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审判庭数字法庭设备更新和打印机扫描仪采购(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8 11:00:4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质保期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条款,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格式,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44、45页),提供不少于五年产品质保服务存在歧义

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商务条款,质保期:三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准

更正日期:2025-1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顺县人民法院

    址: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40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61759

质疑联系人:龚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69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92508

质疑联系人: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25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更正稿-第三审判庭数字法庭设备更新和打印机扫描仪采购(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