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CG202408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顺县公安局物业服务和食堂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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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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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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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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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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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第5点“人员配备情况”第1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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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投标人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结构配置,人员经验,区域分布、岗位职责设置是否明确、合理。(0-4分)
人员配备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贴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人员配备不够合理、不够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合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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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投标人的岗位人员数量、年龄结构配置,人员经验,区域分布、岗位职责设置是否明确、合理。(0-5分)
人员配备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贴合项目需求的得3.5分,人员配备不够合理、不够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5分,未提供或完全不合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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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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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第5点“人员配备情况”第3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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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0-8分):
①具有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具有大专学历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有担任同类项目经理(负责人)物业服务的工作经验大于等于3年且小于5年,得1分;大于等于5年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4)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对应的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否则人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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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经理(0-8分):
①具有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具有大专学历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2分,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有担任同类项目经理(负责人)物业服务的工作经验大于等于3年且小于5年,得1分;大于等于5年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4)
注:项目经理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否则人员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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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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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第5点“人员配备情况”第6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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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电维修人员相关情况(2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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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电维修人员相关情况(1分)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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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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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细则”第6点“现场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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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以往的服务案例等内容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讲解方案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
讲解方案有突出重点、有一定针对性、较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
讲解方案未突出重点、无一定针对性、仅部分贴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
讲解方案未突出重点、无针对性、不大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无现场讲解的得0分。
注:现场讲解需要本项目评标现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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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项目总体服务方案、以往的服务案例等内容进行现场讲解,讲解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讲解方案突出重点、有针对性、贴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
讲解方案有突出重点、有一定针对性、较为贴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
讲解方案未突出重点、无一定针对性、仅部分贴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
讲解方案未突出重点、无针对性、不大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分
无现场讲解的得0分。
注:需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评标现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进行现场讲解,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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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公安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28708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28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592508
质疑联系人: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75925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75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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