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项目名称: 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二十三家分院(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二十三家分院(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5181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二十三家分院(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9518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石子巷7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人民医院(泰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286040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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