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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新城区MZ-05-0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 2017/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泰顺县新城区MZ-05-0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期

起始价

泰顺县新城区MZ-05-05地块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廊桥大道

32192.5

平方米

住宅用地

70

7331万元(设底价,但只有一家参与竞买的则不设底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土地开发程度

5000万元

10万元

或其倍数

1.0且≤1.5

30%

36

“五通一平”

 

二、该地块的土地用途设定为住宅用地。根据《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泰顺县新城区MZ-05-0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绿色建筑等级的复函》(泰住建函[2017]20号)文件,住房全装修的比例需达到总套数的30%

三、该地块以公开方式出让,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申请单位3家(人)以上(含3家)的以拍卖方式出让,申请单位2家(人)以下(含2家)的以挂牌方式出让。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若为挂牌方式出让,在201796日下午5前告知所有经申请登记的申请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机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申请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在报名时事先申请约定,且申请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事先申请约定一致。对事先申请约定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对事先未申请约定,土地竞得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须分环节征收契税。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818日至201796,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7818日至201796日(工作时间),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报名。自然人需上传本人身份证和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法人单位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办理授权委托书或提供公证手续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申请人若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需上传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申请表扫描件(新公司名称可于中标后,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参加竞买者必须先预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96日下午5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可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经审核,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出让时间:201797日下午3时30分,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六楼会议室举办。

2、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797日上午8时至2017920日下午3,挂牌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该地块的定金为成交价的20%,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小写50000000.00元)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多余的部分连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出让成交的土地出让金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应费用。

十、本次拍卖活动由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温州宏正拍卖有限公司共同主持,代理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天桥边)五楼)

联系电话:  0577-67581355 0577-67569869;联系人:叶先生、吴女士 

开户单位: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行: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1627435053005857

(县内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保证金存款业务,保证金需报名人自行缴存,其他人不得代缴)详情可登录http://www .ts.gov.cn查询。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