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将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601室不动产权公开竞价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转让标的座落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
(1)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16.59㎡,房屋建筑面积102㎡,总层数6层,不动产权证号为 浙(2020)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7694号,权利性质为划拨/动迁房。(详见评估报告)
(2)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601室,土地使用权面积16.85㎡,房屋建筑面积103.6㎡,总层数6层,不动产权证号为 浙(2020)泰顺县不动产权第0007699号,权利性质为划拨/动迁房。(详见评估报告)
三、标的底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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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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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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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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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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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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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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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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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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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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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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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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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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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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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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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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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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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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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方式:
同一标的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的,以一次性竞价方式;同一标的只有一位报名的,以底价转让。
五、报名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价格为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状态下的价格,且不含转让税费。
2、成交后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时,须办理国有划拨转为国有出让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手续,并补交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甲方负有及时配合办理的义务和责任。
3、交易双方按预定各自缴纳该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如出让方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4、本次标的竞买,均按不动产现状进行,竞买人在竞价会前可自行前往标的地点查验。若标的存在瑕疵的,竞拍成交后出让方概不负责。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5年3月17日至3月18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的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须提交该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公章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大道123号)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15万元,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上午11时00分,以缴纳到账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435053005857
七、竞价会时间及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601室不动产权公开竞价会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3时00分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号开标室举行(新城大道123号)。
八、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新城大道123号204室)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先生 18967784548
泰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董先生 15005879779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6日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须知
为了规范竞价行为,维护竞价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以按现状竞价转让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竞价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间,有权了解相关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有权查看相关竞价标的的资料。一旦进入竞价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竞价标的的情况,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在规定时间内先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需当场委托或经公证的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买人同等权利和义务。
五、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601室不动产权交易起始价见公告。
六、竞价出让采用一次性竞价,竞投价最高者竞中的方式进行。竞买人须事先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竞买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竞买人办完报名手续并得到资格确认后,即可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竞投书和标函袋,根据竞投书的注意事项自由加价(此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倍数,否则无效)并填入竞投书中,(涂改或竞投人未签印的无效,大小写不相符的以大写为准),统一放入标函袋并密封完好加以密封签印,同时当场递交。标函袋未密封或签印的,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予以拒收。以上标的竞投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上午11时00分,递交竞投书的地点为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新城大道123号204室)。
2、房屋出让竞价会于2025年3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1号开标室(新城大道123号)举行。主持人请在场竞买人、项目业主一起检查标函袋的密封情况,当场开启标函袋,竞价出让采用一次性竞价进行:某标的如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时,则该竞买人直接以起始价成交;如有二位或二位以上合格竞买人时,竞投价最高者竞得(价高者得);如分别有二位及二位以上竞投人竞价最高且相同,则分别由该二位及二位以上竞投人进行抽签决定中标;竞买人如有优先竞买权,须在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竞价时当有其他竞投人与有优先竞买权人竞价并列最高时,直接确定由优先竞买权人竞得。
七、泰顺县罗阳镇绿苑小区15幢4单元401、601室不动产权竞价交易,是以现行条件下的现状进行转让,转让后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均归受让人所有。
八、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竞价价款支付方式、期限等。
九、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当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不履行《竞价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未成交者凭保证金收据,在竞价结束后在约定期限内无息退还。
十一、竞买人参加竞价,必须遵守竞价会场秩序和竞价程序。不得妨碍竞价主持人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6日
401现场照片.zip
601现场照片.zip
401.pdf
601.pdf
绿苑小区竞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