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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飞云湖水上服务站工程—补充说明一
发布日期: 2024/8/23 浏览次数: 字体:[ ]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77-67686777


 

泰顺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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