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项目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前后不一致,统一为 “泰顺县三魁镇文体中心一楼会议室”。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77-67673919)
泰顺县三魁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