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我们发布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及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料增加“投标人项目业绩清单(附件九)”和“项目负责人项目业绩清单(附件十)”。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最新版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浙江禹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600654005。
招标文件(更正版)-泰顺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罗阳石亭等6处消防工程.doc
泰顺县泗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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