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工程项目名称,统一为 “泰顺县彭溪五里牌至雅阳东安段公路工程等3个项目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咨询”。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577-67673919)
泰顺县彭溪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