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47083041220201002
二、合同名称: 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TSCG202010016
四、项目名称: 泰顺县省级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地 址: 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廊桥大道76号
联 系 方 式:0577-67586051
供应商(乙方): 杭州瑞晓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567号2幢17层1710室
联 系 方 式: 0571-899669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见本项目合同
服务要求: 见本项目合同
服务期限: 见本项目合同
服务地点: 见本项目合同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2月0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见公告附件
九、验收意见:
十、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单位“泰顺县环境监测站”已合并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
附件: 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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