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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一至六层(筱村镇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将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一至六层(筱村镇创新创业中心项目)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二、房屋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筱村镇

三、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一至六层(筱村镇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基本情况如下表:


楼层

建筑面积(㎡)

用途

租期

起始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1

一层

826.43

金融

5年

297515

150000

2

二层

826.43m

商用

5年

198343

100000

3

三层

820.96

商用

5年

197030

100000

4

四层

820.96

办公

5年

98515

50000

5

五层

820.96

办公

5年

98515

50000

6

六层

476.67

办公

5年

57200

50000

详见评估报告(附后)

租期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交付方式:按年度支付。

四、招租标的底价及交易方式:

   1、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一至六层(筱村镇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出租起始价见上表。

2、交易方式:如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租金起始价成交;有二位或二位以上报名竞价者,以一次性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五、报名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事项:1、禁止经营生产加工等有污染、高噪音行业,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经营餐饮行业;2、买受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高危险行业;3、买受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麻将、电子游戏、聚赌等)行业;4、装修不得变动房屋主体结构。

七、其他事项:1、承租方在承租期间需服从物业管理,必须及时支付水费、电费等一切由承租方使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公共区域电费、水费公摊,公摊最终以物业为准。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上午11:00时止(工作时间),有意向者,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法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公章;其他组织须提交该组织的有效证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及单位公章向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委托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当场面签委托书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

九、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11时00分,以缴纳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开户名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机构: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435053005857

十、出让会时间及地点:

泰顺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一期一至六层(筱村镇创新创业中心项目)房屋出租竞价会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在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新城大道123号)举行。

十一、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新城大道123号201室)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先生   18967784548

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戴先生   13626542725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7 日

泰顺县城镇发展有限公司.zip

筱村创新创业中心项目评估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