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一。本补充说明一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说明一为准。
一、本项目开标地点变更为:泰顺县三魁镇文体中心一楼会议室(泰顺县三魁镇派出所斜对面)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988737601
泰顺县三魁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