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举报)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
4. 投诉(举报)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 投诉前需经异议或质疑的事宜,应提交业主单位或代理机 构对相关异议或质疑的答复材料。
投诉举报须知
一、 投诉(举报)接收范围:在本场所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 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投诉(举报)。
二、 投诉(举报)人应对所投诉(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 借投诉(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投诉(举报) 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共资源交易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 投诉应当真实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举报提倡署名,特别 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四、 投诉(举报)途径
1. 行政监督部门
县住建局:
电话:0577-59291918 传真67593676邮箱:tszbtbzx@163.com
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17号
县交通局:
电话:0577-67563913 传真67569937邮箱:tsjtztbjd@163.com
地址:泰庆北路406号
县水利局:
电话:0577-59282569 传真59282788 邮箱:tsslzbb@163.com
地址:泰顺县公园路1号
县财政局:
电话:0577-67583261 传真67595160 邮箱:359840251@qq.com
地址:泰顺县公园路48号
2. 综合协调部门
泰顺县发改局:
邮编:325500 联系电话:0577-67581351 邮箱:jlk666@163.com
来访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23号102室
通信地址:泰顺县新城大道123号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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