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04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雅阳镇华东大峡谷A-10-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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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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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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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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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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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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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雅阳镇华东大峡谷A-10-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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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雅阳镇和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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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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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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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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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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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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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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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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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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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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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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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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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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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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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成交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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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或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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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且≤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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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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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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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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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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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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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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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企业且在满足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下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建成后,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下空间不可分割转让(销售),可整体转让。
四、该地块的出入口设置在和平路,相关连接道路及地块内通行配套的区间道路的设计方案须报经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连接道路及配套的区间道路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全部建设费用。
五、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九、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16时0分至2024年3月14日16时0分。
十、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6时0分。
十一、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3月18日16时0分。
十二、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7592508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67569869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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