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工程补充说明三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2.2、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我们发布本补充说明三。本补充说明三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充说明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三为准。
一、删除招标文件文件中的技术标、资信标编制要求及评分要求。
二、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根据《泰顺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须知)的要求办理入库,同时须按照《关于集中办理泰顺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之后方可进行正常投标活动。请已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进度款按承包人在每月25 日前提供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量及价款报表依次报监理单位、发包人,按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须扣回预付工程款),经咨询公司初步审价完毕后支付工程款至80%,其余20%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更改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进度款按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提供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量及价款报表依次报监理单位、发包人,按完成工程量的75%进行支付(须扣回预付工程款),经咨询公司初步审价完毕后支付工程款至80%,其余20%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5%支付;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更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六、因本项目资质要求、评标办法等变更内容较多,出于工作考虑,本项目重新报名,重开报名窗口,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08:00至2019年4月25日17:00。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19年5月06日15:00:00,投标保证金和银行保函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5月05日15: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5月06日15:00:00。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本补充说明三附件为准,如有疑问请致电13757710252陈先生。
招标文件-泰顺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工程(电子标)4.18定稿.pdf
泰顺县妇幼保健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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