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前畲族镇X716台三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K0+000-K0+966.858段)
招 标 文 件
第 02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2.3.2条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83页2.7小节原内容为“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6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修正后如下:
第83页2.7小节
|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705876488)。
鉴此,我们发布第2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1 年0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