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司前畲族镇X716台三线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K0+000-K0+966.858段)
招 标 文 件
第03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3、2.3.2条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64页20.1小节原内容为“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600章的合计金额。”
修正后如下:
第64页20.1小节
|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700章的合计金额。”
|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83页第3.1小节原内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6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0.4%计(若保险费率不足0.4%的,以实际费率支付;若保险费率大于0.4%的,超出0.4%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修正后如下:
第83页3.1小节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用)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0.4%计(若保险费率不足0.4%的,以实际费率支付;若保险费率大于0.4%的,超出0.4%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致电温州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705876488)。
鉴此,我们发布第3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泰顺县司前畲族镇人民政府
2021 年0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