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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寿泰溪罗阳镇罗阳溪段治理工程的答疑与变更
发布日期: 2018/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顺县寿泰溪罗阳镇罗阳溪段治理工程补充说明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说明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本补充说明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一为准。具体如下:

一、因招标公告未能在外网及时显示,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8月070900时,开标时间延长至20188月0809:00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如有疑问请致电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林女士,0577-67566723

 

    

 

泰顺县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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